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0年03月04日 信息来源:共青团中央 作者:未知 浏览量: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14至40周岁(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广大青年在各行业、各领域履职尽责、团结奋斗,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投身防控工作一线,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国广大青年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根据《“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中青办联发〔2010〕2号),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适时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各省级团委、青联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申报1个“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三)疫情防控一线优秀个人追授和个人(集体)加授

在以上申报人选之外,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幸因公殉职的优秀青年医务工作者和其他各行业、各领域青年,符合个人申报人选第1—3条标准的,追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医务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官兵干警等各行业、各领域青年代表,以及优秀青年突击队员、青年志愿者代表,符合个人申报人选第1—3条标准的,可申请加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此类表彰人选名额不占分配表名额,统一由各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依程序申报,追授人选按实际情况申报,加授人选名额每个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不超过2名。符合集体申报标准的,可申请加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每个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提名不超过1个。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紧张有序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切实挖掘、推荐优秀青年典型。要督促各级团组织积极协调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如发现不当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三关四必”,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机关、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申报人选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集体应在省级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申报人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进行提名、考察。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加强对获奖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更多采取线上方式稳妥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热爱祖国、忠诚奉献,脚踏实地、砥砺奋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请各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申报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公示证明材料一式2份报团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2020年3月2日

分享按钮